我国行使国家立法权机关是什么?

天天见闻 天天见闻 2022-04-26 时政 阅读: 310
摘要: 我国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

我国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规定: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邹平县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其他相关
司法学校毕业能干什么?

司法学校毕业能干什么?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4-05-31 阅读: 1
司法学校毕业能干什么?这是一个许多即将步入社会、怀揣着法律梦想的年轻人所关心的问题。司法学校,作为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摇篮,其毕业生往往承担着维护社会公正、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那么,他们究竟可以从事哪些职业呢? 首先,司法学校的毕业生可以选择进入司法机关,如法院、检察院等,从事法官、检察官等职业。这些职业要求毕业生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依法公正地处理案件,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秩序。同时,这些职业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是许多法律人的理想选择。...
外国古代法的历史意义,以及罗马法关于法律的概念、分类和渊源

外国古代法的历史意义,以及罗马法关于法律的概念、分类和渊源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4-05-25 阅读: 2
古代法的历史意义 历史是一个不断沿袭的过程,古代法是人类最早创制和适用的法律,它对后世法律制度发展这种“基础”的作用也就会更具特色。首先,是古代法使人类社会实现了由无法到有法可依的转变,开创了依靠法律治理社会的先河,而此前的社会是仰赖年长人的威信,仰赖人的本能和天然需求来维系的。 其次,当社会生产力有了相当的发展,一部分人希望获取特权凌驾于其他社会成员之上的时候,是古代法适应社会进步的需要,认可并维护了这种社会存在,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把居民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确保某些等级特权地位的同时,又把他们的贪欲制约在一定限度内,以求达到社会的整体平衡。古代法这一创举,无疑对以后各个时期的法律制度都起了示范作用。...
什么是人肉搜索?被人肉搜索该怎么办?

什么是人肉搜索?被人肉搜索该怎么办?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4-05-25 阅读: 2
有需要就私信V:MingYuGuanLi 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指以互联网为媒介搜集关于特定的人或者事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组织“人肉搜索”,在信息网络上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巡田 助力黑土地生态修复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巡田 助力黑土地生态修复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4-05-24 阅读: 1
为将黑土地保护摆在重要位置,筑牢黑土地保护的法治屏障。5月22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文选带领公益诉讼办案组,会同二道区政府副区长李勋以及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深入二道区泉眼镇开展“总田长+检察长”巡田工作。 ...
英国合同法判例介绍之一要约(offer)和单边承诺(uni...

英国合同法判例介绍之一要约(offer)和单边承诺(uni...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4-05-21 阅读: 1
),并不符合英国法;原告未提供任何对价;被告认为没有承诺存在,合同不成立。这个案例是英国合同法中的经典案例。按照英国法律规定,合同成立最基本的要求是有要约、承诺和对价。该案件是典型的单务合同,要约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对本人具有拘束力。...
圆桌|关于马克斯·韦伯的跨学科对话:“普遍历史”的迷思

圆桌|关于马克斯·韦伯的跨学科对话:“普遍历史”的迷思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4-05-18 阅读: 2
马克斯·韦伯和中国文化,包括中国法律史,都有着不解之缘。中国是韦伯比较文化研究中关注的第一个非西方案例。当他开始暂时搁置对欧洲宗教史的研究、并把目光转到全世界各大宗教和文化时,他第一时间锚定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赖骏楠在其新著《中西之间:马克斯·韦伯的比较法律社会史》中展开了与韦伯的对话,围绕韦伯的比较法律文化研究进行理论分析和思想史探究。 近日,中国法律与历史国际学会、“全球研究论坛”联合主办了《中西之间:马克斯·韦伯的比较法律社会史》新书圆桌谈。座谈由纽约州立大学法明代尔分校教授陈丹丹主持,主讲人为《中西之间:马克斯·韦伯的比较法律社会史》作者、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赖骏楠,与谈人邱澎生(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特聘教授、中国法律与历史国际学会会长)、杜正贞(浙江大学历史学院教授)、丁悦(美国西北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吴景键(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本文整理自活动中的对谈部分。...
我来说两句

年度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