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触网”低龄化亟须“护网”精细化
摘要: 作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原住民”,许多学龄前儿童早早接触、使用或拥有了手机、平板电脑、儿童手表等移动终端,他们在享受愉悦便利的同时,更面临着视力下降、网络依赖与不良信息侵蚀等问题。“触网”呈现明显低龄化趋势。由此可见,孩子“触网”低龄化,亟须“护网”精细化。
原标题:“触网”低龄化亟须“护网”精细化
作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原住民”,许多学龄前儿童(3岁—6岁)早早接触、使用或拥有了手机、平板电脑、儿童手表等移动终端,他们在享受愉悦便利的同时,更面临着视力下降、网络依赖与不良信息侵蚀等问题。
“触网”呈现明显低龄化趋势。调查显示,70.4%的学龄前儿童已经开始接触并主动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看动画、刷短视频是最主要需求。随着移动网络和智能终端的发展与普及,短视频用户呈现出不断攀升的趋势,在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中也越来越火爆。这也给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带来更大挑战。
由此可见,孩子“触网”低龄化,亟须“护网”精细化。首先,应当尽快完善网络信息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比如尽快出台专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规等,进一步增强法律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同时,尽早出台短视频制作标准,对一些消极负面的内容作出严格限制;不妨实行短视频“分级制”,有关部门照此进行严格管理,短视频平台应当严格照此执行;对短视频制作者来说,可分类进行制作,保证不同年龄、不同层次受众的需求。尤其是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带货和当网红主播。此外,短视频平台方应尽到提前审查义务,坚持先审后播和审核到位原则。
更重要的是,必须依法赋予家庭、学校、政府等各方相应责任,其中家长应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引导孩子健康、有节制地使用各类网络服务平台,抽出更多时间陪伴孩子,帮助孩子强化明辨是非的能力。未成年人不仅是受众,也可以是参与者、制作者和发布者,家长应该鼓励未成年人制作并发布一些有意义的短视频,从而激发孩子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张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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