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除外!浙江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浙江宣布,全省除杭州市区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
7月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目标到2027年,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渠道进一步畅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就业更充分、居住更安定、教育更优质、医疗更便捷、保障更有力、文化更丰富。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是一个联动城乡、事关民生的复杂系统。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题中之义,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然举措,也是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2022年,浙江农业转移人口数量约1749万,占常住人口的26.6%。据实施方案,到2027年浙江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76%,农业转移人口人均收入增长率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基本同步。
实施方案共有六个部分,在进一步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渠道方面,包括放开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健全新型居住证制度2项任务。
为完成任务,实施方案明确,全省(杭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落实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及配偶等直系亲属随迁政策。杭州市区进一步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逐步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推行全省范围内社保缴纳、居住时间等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逐步拓展到长三角区域内累计互认。坚持尊重意愿、存量优先的原则,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行电子居住证,全面施行电子居住证网上申领、核发、签注、使用,努力实现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探索开展居住证跨区互认转换制度。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逐步推进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逐步拓展居住证持有人可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探索紧缺优质公共服务梯度供给制度。
同时,还要进一步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的能力,提高其劳动技能素质,营造开放包容的城市氛围,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参与社区管理服务、民主协商议事活动和社会事务管理,推荐农业转移人口中的先进分子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青联委员等。
值班编委:苏志勇
责任编辑:温红妹 刘亚
审读:戴士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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