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撤销后担保合同怎么办?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例如,借款合同为主合同,为该借款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为从合同。由于从合同依赖主合同而存在,所以又被称为“附属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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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撤销后担保合同怎么办?
律师解答:
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其义务和确保实现债权人的债权而订立的合同,或者是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方即担保人之间订立的合同,条件是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以某种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担保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担保人与担保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债权的实现。
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其相对于主合同是独立存在的,其效力具有相对独立性,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律师补充: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陈少雄律师简介
201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至今,在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执业,荣获石家庄市律师协会颁发的2020年度优秀律师。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案件近2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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