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春城时评】菜品可以“盲”,安全监管不能“盲”

【春城时评】菜品可以“盲”,安全监管不能“盲”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3-08-05 阅读: 81
近日,出现了一种名为“剩菜盲箱”的食品销售方式,即经营者采用盲盒的销售形式,将保质期临近或当日未售出的食品包装打折销售。比如,20元就能买到原价50多元的面包。然而,关于“剩菜盲箱”,有人低价捡起,也有人不幸踩雷。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提示,“剩菜盲盒”存在危险,切忌盲目消费。(8月2日“中国消费者报”) 在“万物盲箱”时代,剩菜也成为盲箱界的新宠爱,商家整理库存的形式,与超市临期促销相似。通过这种形式,可以销售当天未售完的食品,节约成本,避免浪费,传达节约粮食的理念。此外,与高价炒作的“玩具盲盒”不同,“剩菜盲盒”的价格远低于原价。以折扣价让消费者吃到原来价格较高的食物,满足消费者经济实惠的就餐需求,体验分解盲箱的乐趣。可以说是双赢的主意。“剩菜盲盒”一推出,就赢得了消费者的青睐。...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聚焦特殊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和制止餐饮浪费行动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聚焦特殊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和制止餐饮浪费行动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3-06-26 阅读: 131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聚焦宗教场所、养老机构、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和殡葬服务等单位食堂,开展特殊单位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和制止餐饮浪费行动,着力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餐饮浪费,该局对辖区特殊单位食堂数量及经营场所、实际经营情况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和清理。形成本底资料,确保特殊食堂蓄水清澈、状态清晰,对照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餐饮服务卫生通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
面米制品与速冻面米制品

面米制品与速冻面米制品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3-06-06 阅读: 86
面米制品主要包含人类主食诸如面条水饺、云吞、馄饨;馒头、包子、花卷等发酵面团蒸制品;以及大米制品制作的饵块糕(粑)、粑粑、粽子、糍粑、米糕、水塔糕等各种五谷杂粮(原粮)制品。二:速冻面米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国标2760-2014食品添加剂》、《速冻面米制品》。...
义马:党建赋能 谱“食安”新篇

义马:党建赋能 谱“食安”新篇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3-05-15 阅读: 89
着力构建群众放心、舒心、放心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区。市非公党工委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行业监管功能优势,将非公党建指导站设在各市场监管所,并对全市556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风险等级划分。以联创联抓组织建设,依托非公党建工作指导站建设“指引”,推进非公党组织选优配强领导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创新丰富组织活动载体。积极打造食品行业党建工作模式。...
酒店吃出洗碗布,店方:报警、爆料、上医院还是打12315都随你!

酒店吃出洗碗布,店方:报警、爆料、上医院还是打12315都随你!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3-05-04 阅读: 127
在当地黄浦华园大酒店聚餐后结账,发现汤里长了一块洗碗布,网友要求加倍补偿,一口拒绝,食品安全是最大的风险因素。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也可要求生产者赔偿损失,被要求消费者赔偿的生产经营者,生产者在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抽象,消费者除要求赔偿要求外,也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索取价值10倍或3倍损失的赔偿金。...
吴川市梅菉小萍食品被处罚

吴川市梅菉小萍食品被处罚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3-05-02 阅读: 148
被处罚为乌川市梅尧小燕食品店经营不合格食品[广东湛江]宇川市梅农场小燕食品店经营不合格食品处理处罚,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处罚信息,处理污染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已构成经营污染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类别。...
谱尼测试再次中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

谱尼测试再次中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3-04-26 阅读: 134
证券时报电子新闻...
【提示】卓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酱腌菜消费提示

【提示】卓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酱腌菜消费提示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3-03-30 阅读: 114
酱腌菜是以新鲜蔬菜为主要原料,经淘洗、腌制、脱盐、切分、调味、分装、密封及杀菌等工序,采用不同腌渍工艺制作而成的各种蔬菜制品的总称。酱腌菜有着上千年的生产历史,因其原料来源丰富,酱腌菜已成为规模较大的食品加工类别。酱腌菜因其品种多,口感好,易保存,是人们日常餐桌上常见的菜肴。酱腌菜产品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主要是二氧化硫超标。在烹饪前多用清水冲洗几遍酱腌菜,可以去除一些残留的二氧化硫成分。...
吃了这种馒头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市场监管发布提示

吃了这种馒头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市场监管发布提示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3-03-28 阅读: 112
馒头是我国的传统面食,属于发酵面制品。用面肥做的老面馒头,近年来,在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中,发现偶有不良商家在面粉中加入甜味剂,制成所谓的“香甜老面馒头”。对此,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消费提示如下:. 相关研究显示,有些甜味剂如甜蜜素摄入过量,有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脏及神经系统造成危害。因此,如果少量食用了违规添加甜味剂的馒头,不必过于惊慌,建议关注身体状况,有不适感及时就医。...
haccp是什么意思?

haccp是什么意思?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3-03-11 阅读: 95
更多认证知识,即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是控制食品安全经济有效的管理体系,HACCP要建立在企业良好的卫生管理基础上。应根据不同的食品加工过程来确定具体的控制措施。HACCP也是一个动态的、发展变化的、不断完善的体系。HACCP是国家鼓励实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认证属于自愿性认证。经由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可以从事HACCP认证,1、确保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的食品...

百胜中国及旗下肯德基持续助力“让成长更美好” 2022年度青少年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教育活动圆满收官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3-02-19 阅读: 154
2022年度青少年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教育年度收官活动在沈阳举办”并带动身边的同学和家人共同参与到科普行动中来”青少年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教育活动是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中心主办、中国健康教育中心技术指导、食安在线承办、百胜中国及旗下肯德基品牌公益协办。通过科普讲座、手册展板、科学实验、社会实践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科普教育。...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3-02-15 阅读: 125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生活离不开五谷杂粮,食品安全更是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舌尖上的安全”一头连接着广大生产经营者,一头连着万千群众的餐桌。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需求也发生了转变,从“吃得饱”变成了“吃得好”,对食品安全的期待和需求也不断提高。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作为食品产品生产企业应加强自律,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者必须意识到,食品安全是不容挑战的红线。培训工人食品安全意识,规范化操作,打造无菌生产环境。落实政府监管功能。除了自律,他律也不能缺位。政府需设立严谨标准,落实严格监管,判处严厉处罚,设置严肃问责。并可设置食品安全企业黑白名单,对榜样企业加强宣传,对有问题的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还可鼓励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改正。...

生产销售无根豆芽不构成犯罪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3-02-13 阅读: 140
二、生产、销售使用无根剂的豆芽是否构成犯罪?与会人员普遍认为,生产、销售使用无根剂的豆芽的行为不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也不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同时,与会人员也认为生产、销售使用无根剂的豆芽的行为不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因此,生产、销售使用无根剂的豆芽的行为不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4次参与行业标准制定,逢时科技用做药思路做食品推动行业标准化发展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3-02-04 阅读: 83
近日,逢时科技联合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发布了4项创新团体标准,包括《食品质量品牌等级水平评价认定规范》、《食品企业综合实力水平评价认定规范》等。 据悉,逢时科技以“医学营养”为战略发展方向,用做药的思路做食品。在严格要求自身产品质量的同时,也积极推动食品行业的标准的制定,促进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以医学营养引导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
香辣鸡腿堡,好吃!抽检不合格,被罚!

香辣鸡腿堡,好吃!抽检不合格,被罚!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3-01-18 阅读: 149
日前,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区某食品厂生产的香辣鸡腿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食品生产企业于2021年8月09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于2022年11月7日生产了217袋香辣鸡腿堡,截止检验报告送达时上述香辣鸡腿堡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单价是2.1元/袋,获得收入455.7元。 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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