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店前镇,徐良村,村民的反应问题
5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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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岳西县店前镇徐良村支部换届两推一选选举大会在我村村部召开,第一轮参选人数:党员及村民代表实到人数108人,选举结果:余金华书记票61,余夕中书记票40,其他支部委员均不过半数,接着他们又策划了第二轮(五选四)投票选举,选票上只有五个人的姓名却没有竞选职务,当时参选人数105人,选举结果分别是:余正里81票,聂进76票,余夕中75票,詹寿高64票,赵小松57票。按照选举办法五选四就必须淘汰一人,应该是最低票57票被淘汰,而店前镇党委政府、徐良村支部不遵照选举办法,歪曲事实,不达到政府目的誓不罢休,不择手段,用支委面对面推荐手法(数学游戏)等办法,将以上选举结果颠覆为:书记票61被淘汰,不过半数的书记票40票推为书记候选人;委员票81票、委员票76票均被淘汰,委员票75票认书记后选人(就是第一轮书记票40被淘汰的)委员票64进入支委,委员票57却被推荐为副书记候选人。从24号至今,群众反应愈来愈强烈,党委、政府为了掩盖以上在徐良村暗箱操作选举的违规行为,于7月27日又更改了所谓的“决议”,取消徐良村推选支部副书记候选人人选的职务,只设一个书记,四个支委做候选人,把第一轮得十八票就淘汰出局都没资格参与第二轮被选举的聂卫兵推荐到支委候选人,并把老村干詹寿高得票64票,过半数的支委候选人取消,他们用后面的决议遮盖全面的违规,举一反三,越描越黑,犯下的错误就越来越严重,激起了全村人民的公愤!试问:决议的概念是什么?批复的概念又是什么?由你们轻易说改就改吗?矛盾重重,可能连自己都解释不清楚的…大家都知道,在《党员和群众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办法草案》中明确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作为村党组织换届候选人初步人选:其中、“不按要求在村在岗履职长期走读、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而现在镇、村暗箱操作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赵小松就是违反了这条,他在上任第二年就跟村委会领导班子之间闹情绪,连续旷工四十六天,而店前镇党委政府、徐良村党支部却故意推翻这一选举办法,企图蒙混过关把这人推荐为村支部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另外,由于赵小松在任职期间监管不力使集体经济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失,如:
一、2017年实施通组硬化工程集资款17.7万元,因操作违规引起经济纠纷,通过诉讼才追回这笔款项,共花去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近万元;
二、 赵小松家庭经济条件优越,拥有多处房产,而他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将自己的奶奶独立门户,定性为贫困人口,享受扶贫政策;
三、赵晓松在任职期间,因酒驾被岳西县交通警察大队五中队查处,通过请客方式予以摆平,但是请客的费用却在村财务开支中报销,错上加错,村委领导班子后来才知道事实; 四 、赵小松为了这次选举顺利胜出,提前与村支书联手,拉帮结派,四处拉拢人心,以“三大革命”项目为理由,补给本村党员杜得恒四千余元用于厕所、猪圈环境改善经费;
五、我村徐桥路在拓宽项目施工中,因他们的不作为、不配合导致多处拓宽不到位,全线拓宽工程受阻;
六、赵小松私自将上畈洲80亩的土地出租给他人种植蓝梅,其租用时间、方法、租金等协议方案至今只有他本人知晓,村里大小事仪就他说的算,从不民主;
七、 我村增减挂项目工程中,赵小松多次接受吴刚、吴昊、余育龙、徐重等人的请客与贿赂,并主动提出获取该工程项目总费用的百分之二十股份,因该项目利润微薄,以上四人没有通过,赵小松只得放弃了掺股,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在徐桥路水毁工程项目中,赵小松一次就收受了吴昊的工程回扣2万元(手机转账1万,有据可查),另1万是现金吴昊亲自送到他家里去的,全村大小工程,他回扣必拿,在群众中间造成恶劣影响,民愤极大……
综上所述,我们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曾多次向县、镇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书面材料及口述投诉都得不到解决,赵小松同志的名字依然出现在村支委候选人名单上,因此特具信致市级政府,要求给我村人民一个合情合理的说法,并迅速查清事实真相,支部换届大选在即,时间紧迫,请求上级政府对此引起高度重视为盼!
转发,需要核实,应该重视,政府应该给人民群众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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