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川一位法务经理提出20条雇佣意见,声称被解雇,公司负责人:他把10份合同变成9份不合格。

天天见闻 天天见闻 2024-02-05 社会 阅读: 37
摘要: “违法开除了公司里最懂法的人?”近日,宁夏银川的赵先生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自己入职当地一家农业公司担任法务经理,在提了20条用工意见几天后,刚过试用期被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能力不行”,目前已收集证据提交给劳动仲裁部门,要求相应赔偿。不过2月2日,涉事公司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赵先生所言不属实,他确实能力不行,“一个月弄10个合同9个不合格,公司是在试用期内合法解除合同,相关证据都给律师了,会奉陪到底。” 银川金凤区劳动仲裁委表示,正在等待双方提交证据,3月份将进行仲裁。法律界人士认为,劳动仲裁时会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据,以证明开除的合理性。

“违法开除了公司里最懂法的人?”近日,宁夏银川的赵先生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自己入职当地一家农业公司担任法务经理,在提了20条用工意见几天后,刚过试用期被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能力不行”,目前已收集证据提交给劳动仲裁部门,要求相应赔偿。不过2月2日,涉事公司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赵先生所言不属实,他确实能力不行,“一个月弄10个合同9个不合格,公司是在试用期内合法解除合同,相关证据都给律师了,会奉陪到底。”

银川金凤区劳动仲裁委表示,正在等待双方提交证据,3月份将进行仲裁。法律界人士认为,劳动仲裁时会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据,以证明开除的合理性。

法务经理:提出20条用工意见后被解除合同

赵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自己是银川人,2018年毕业后在江苏工作,2023年12月18日入职银川当地一家农业公司,担任法务经理,负责公司合同审核等法律事务,试用期到今年1月17日。

赵先生发帖反映自己被开除。受访者供图

“入职后,我在熟悉公司制度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1月15日就向管理层提出了20条关于劳动用工相关的合规审查意见。”赵先生介绍,在当天晚上的电话会议上,老板表示不会采纳,现在的制度是和之前的法务、人事一条一条过的,没有问题。

1月20日,赵先生先后被董事长和总经理找去面谈,最终以“专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向上管理能力不足”为由结束试用期,“没有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只是口头辞退,但我的试用期是1月17日到期了,HR让我签署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却写着‘个人原因’,还有一份离职申请书,我就拒绝签字。”

“在下班后我被老板踢出企业微信和工作群、闲聊群等,但我之后照常上班,以拍照形式打卡。”赵先生还给公司高层发邮件,提出要求依法支付加班费、补偿金N+1、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并依法开具证明,一次性支付工资,此外还要足额补缴社保、公积金。

“公司老板缺乏对于法律的敬畏。”赵先生表示,“我联系了区工会希望能介入,24日工会回复我,已与公司调解,对方认为是在试用期内合法解除的劳动合同并拒绝支付补偿或赔偿金,我就前往区劳动仲裁委提交了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

1月31日,赵先生终于收到了公司HR的邮件,“因在试用期间工作能力不胜任法律经理岗位要求而被解除合同。”他告诉记者,“有这个邮件我的证据链就齐了。”

公司负责人:能力不行,试用期内淘汰很正常

2月2日,银川金凤区劳动仲裁委向上游新闻记者证实,刚刚受理赵先生的仲裁案件,目前收到了赵先生提供的立案材料,还在联系农业公司那边收传票,预计3月中下旬才会开始走程序。

赵先生已提出劳动仲裁。受访者供图

上游新闻记者也联系到了涉事公司负责人许总。他表示,(辞退)赵先生没有过试用期,“我们签合同的时间不是他说的那个时间,再加上工作能力不行,淘汰不很正常吗?”

许总强调,跟赵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确实是因为他工作能力不行,人品有问题,而不是因为他自己说的那些,“我们所有的谈话全有录音,包括我找他谈话过两次,再加上他签字的所有的材料,全部已经提交给律师了。”

“到了公司的第一天做啥都录音,到目前为止工作了一个月,总共弄了10份合同,9份不合格,平均改了4次,晚上大半夜我一个老板12点给他改合同。”许总越说越生气,“作为一个法务,老板是要你来主要干业务的,结果又提了一堆那些东西(劳动用工意见),我们公司成立到现在三个月不到。好多十几年的上市公司,都做不到。完全是自己能力不行,还在那边瞎说。”

像公司开除法务的类似事情,当地劳动仲裁委工作人员表示,此前也没有见过,赵先生称自己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而且没有听过业内有类似例子,“一般都是主动离职的,直接走掉,没有去和公司再产生什么劳动争议。”

许总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这人已经连续仲裁三家公司了,专门以仲裁为生,在银川这边估计名声都臭了。”银川金凤区劳动仲裁委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赵先生连续仲裁三家公司的情况并不清楚,“因为还没开庭,还有些证据还没给过来。”

“他该起诉起诉,该怎么弄怎么弄,我们会奉陪到底。”许总说。

律师:公司需提供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劳动合同法》有没有规定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是必须要书面通知的,也有部分情形没有要求必须书面通知,比如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赵先生收到公司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受访者供图

但是《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说明,用人单位不提供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是违法行为。

付建表示,对于试用期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会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据,最终通过证据给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是否合法合理的仲裁结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继续提起诉讼。

员工可以通过与同事、上级沟通,收集与劳动合同、工资、工作评价等相关的证据,同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了解自己的权益,以便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为自己辩护,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以弥补因解除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

普通员工如何进行维权?赵先生也提供了一些建议,“很多人被公司口头辞退之后立马就走了,如果旷工三天的话,公司就可以这个为理由直接辞退他,就不会产生什么补偿赔偿了。一定要有书面的解除合同证明才能走,否则就要一直去公司完成工作任务,证明自己有上班的证据,比如录音录像。”

上游新闻记者 汤皓

其他相关
司法学校毕业能干什么?

司法学校毕业能干什么?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4-05-31 阅读: 1
司法学校毕业能干什么?这是一个许多即将步入社会、怀揣着法律梦想的年轻人所关心的问题。司法学校,作为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摇篮,其毕业生往往承担着维护社会公正、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那么,他们究竟可以从事哪些职业呢? 首先,司法学校的毕业生可以选择进入司法机关,如法院、检察院等,从事法官、检察官等职业。这些职业要求毕业生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依法公正地处理案件,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秩序。同时,这些职业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是许多法律人的理想选择。...
外国古代法的历史意义,以及罗马法关于法律的概念、分类和渊源

外国古代法的历史意义,以及罗马法关于法律的概念、分类和渊源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4-05-25 阅读: 2
古代法的历史意义 历史是一个不断沿袭的过程,古代法是人类最早创制和适用的法律,它对后世法律制度发展这种“基础”的作用也就会更具特色。首先,是古代法使人类社会实现了由无法到有法可依的转变,开创了依靠法律治理社会的先河,而此前的社会是仰赖年长人的威信,仰赖人的本能和天然需求来维系的。 其次,当社会生产力有了相当的发展,一部分人希望获取特权凌驾于其他社会成员之上的时候,是古代法适应社会进步的需要,认可并维护了这种社会存在,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把居民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确保某些等级特权地位的同时,又把他们的贪欲制约在一定限度内,以求达到社会的整体平衡。古代法这一创举,无疑对以后各个时期的法律制度都起了示范作用。...
什么是人肉搜索?被人肉搜索该怎么办?

什么是人肉搜索?被人肉搜索该怎么办?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4-05-25 阅读: 2
有需要就私信V:MingYuGuanLi 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指以互联网为媒介搜集关于特定的人或者事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组织“人肉搜索”,在信息网络上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巡田 助力黑土地生态修复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巡田 助力黑土地生态修复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4-05-24 阅读: 1
为将黑土地保护摆在重要位置,筑牢黑土地保护的法治屏障。5月22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文选带领公益诉讼办案组,会同二道区政府副区长李勋以及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深入二道区泉眼镇开展“总田长+检察长”巡田工作。 ...
英国合同法判例介绍之一要约(offer)和单边承诺(uni...

英国合同法判例介绍之一要约(offer)和单边承诺(uni...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4-05-21 阅读: 1
),并不符合英国法;原告未提供任何对价;被告认为没有承诺存在,合同不成立。这个案例是英国合同法中的经典案例。按照英国法律规定,合同成立最基本的要求是有要约、承诺和对价。该案件是典型的单务合同,要约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对本人具有拘束力。...
圆桌|关于马克斯·韦伯的跨学科对话:“普遍历史”的迷思

圆桌|关于马克斯·韦伯的跨学科对话:“普遍历史”的迷思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4-05-18 阅读: 2
马克斯·韦伯和中国文化,包括中国法律史,都有着不解之缘。中国是韦伯比较文化研究中关注的第一个非西方案例。当他开始暂时搁置对欧洲宗教史的研究、并把目光转到全世界各大宗教和文化时,他第一时间锚定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赖骏楠在其新著《中西之间:马克斯·韦伯的比较法律社会史》中展开了与韦伯的对话,围绕韦伯的比较法律文化研究进行理论分析和思想史探究。 近日,中国法律与历史国际学会、“全球研究论坛”联合主办了《中西之间:马克斯·韦伯的比较法律社会史》新书圆桌谈。座谈由纽约州立大学法明代尔分校教授陈丹丹主持,主讲人为《中西之间:马克斯·韦伯的比较法律社会史》作者、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赖骏楠,与谈人邱澎生(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特聘教授、中国法律与历史国际学会会长)、杜正贞(浙江大学历史学院教授)、丁悦(美国西北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吴景键(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本文整理自活动中的对谈部分。...
我来说两句

年度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