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修斯之船:爱上自己算不算同性恋
原创/氧气是个地铁
同理还有:和自己结婚算不算近亲?不知道法律有没有规定,严格来说自己也算直系亲属,所以属于违规,但这种特殊情况应该没多少人认真做,所以没什么讨论。第一个话题,爱上自己不是自恋,接近却又完全不是柏拉图爱情。首先你得真的把自己视为其他人才能代入情感,而且不是任何一种普通爱情。我觉得,喜欢自己是世界上最伟大以及最特殊的爱情。同时,也有悖论存在:明明有第三者(就是自己),却无法视为出轨。
改变自小说《你们这些还魂尸》的电影《前目的地》就用科幻的角度解读过这种最伟大的爱情。当然,该片重点不在爱情,也很少谈论科幻,说的是一种哲学和悖论,作用就是让人震撼和思考。我由此引出了两个著名的概念:莫比乌斯环和忒修斯之船。正如题目,我想说的是忒修斯之船。
忒修斯之船,简单来说,就是当所有部分都换掉但一模一样,还是原来那个吗?这是一个悖论,不过我认为答案否定。举例:球队。科比时代和詹姆斯时代的两支洛杉矶湖人根本不是一回事。放在人身上也一样,我们会新陈代谢,细胞良性循环,所以每隔一阵子,我们是我们也不是我们了。这样的命题比起克隆和平行世界要复杂一点,但容易被忽略。而让这个结论成立还有另外一些因素:背景、经历和性格,等。
双重性格很正常,而因阅历提升到来的见识改革也普遍。因此,我们总会嫌弃或者不忍直视从前,即我所谓“我喜欢自己的过去,但不喜欢过去的自己”。就算现在,我们也能无条件将自己从身上“提取”出来,进行一场精神对话。可具体化的,比如通过写作,或者选择困难症。这样不同的我们因为没有克隆和平行世界那样载体物质,所以倒无法区分自私,因此爱上自己或者和自己结婚并没有真实发生那样令人不适,这点又和同性恋或者近亲是两个范围的事件。
如果不是哲学家,就没必要深入获知答案。在偏唯心主义上入戏太深反而让思想僵化的,比如我写过两篇,《神学尽头是科学》和《上帝进化是人类》,就引出过一堆牛鬼蛇神,有的大言不惭自己是皇帝转世或上帝附身,反正都是精神过度亢奋导致分不清现实和梦境的后遗症。做人还是要脚踏实地,当然信仰无罪,但不要企图做民科。我故乡在潮汕,从小至今往后都没少参加习俗,但不妨碍本人是无神论或者唯物主义者(这里只是借个概念)。
我觉得这才叫做好奇心,能让个体对未知产生兴趣,因此就不会感觉无聊或者负能量。像看客围观,互联网或街边,只能算凑热闹,我大概是抗拒的。无论世界、地球还是社会,只限地球都存在太多魅力,哪怕我们因为囊中羞涩只好被迫认宅,但知识和思维是可以尽量不受限制的。我所害怕的话题,就是太现实。但会被误会成逃避,所以我想争取的方法就是靠物质碾压。比如买东西,不用考虑价格,直接看喜欢与否。
到最后,“爱上自己算不算同性恋”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活跃了脑细胞。
一切的解决方法,还是梦想啊。而梦想靠的就是,平时这一点点看起来没用的思考。
我来说两句